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示范镇永定新河南出让区7号地D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示范镇永定新河南出让区7号地D地块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示范镇,四至范围为:东至支路二十(规划),南至新华道(规划),西至康华路(规划),北至支路二(规划),总调查面积39211m2。根据天津市中心城区北部地区13P-14-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市中心城区北部地区13P-14-02单元土地细分导则,其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天津环科瞻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土地开发单位天津北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规定,开展了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示范镇永定新河南出让区7号地D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通过调查以便了解在历史用地中是否对地块土壤、沉积物、地下水、地表水造成污染,为地块下一步规划用地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分析了该地块内的土壤、沉积物、地下水、地表水污染状况,并做出如下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可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天津市北辰区朱唐庄村民住宅,历史上地块内曾存在鱼塘、农田及果园等。地块现状主要为村落拆迁后空地,空地上残留有地基和碎砖头瓦块,被绿色防尘网苫盖,有零星房屋尚未拆迁完毕,地块内西侧及中部偏南均建有彩钢板大棚,地块内占地面积约为2400m2及900m2,其中西侧彩钢板大棚中为已干涸的历史坑塘,中部偏南处的彩钢板大棚为村民搭建的临时性建筑,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到,两处彩钢板大棚内均未进行过生产活动,地块西南侧有一果园内种植苹果树、枣树,地块内占地面积约3900m2,地块内西南角有一条灌溉水渠,长45m,宽10m,占地面积约300m2,地块内无地下水井,未发现储槽与地下管线,未发现已被化学品污染的痕迹,未发现化学品腐蚀或泄漏的痕迹且无明显异味存在。
本项目调查地块内及周边800m范围有历史机械加工厂、历史展示柜喷涂厂、历史养殖场、历史化工厂、现有五金制品厂、现有铝材厂等历史及现状潜在污染源;
本项目调查地块外800m范围有1个敏感目标,为天津市朱唐庄中学;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地块用地历史和现状污染识别,调查项目地块重点关注的潜在污染物包括:铜、镉、铅、汞、镍等重金属,氯代烃、苯系物、熏制剂等VOCs,多环芳烃等SVOCs,以及石油烃、有机农药类、酞酸酯类等。另,地块内历史鱼塘及现有沟渠处关注耗氧量、氨氮等水常规污染因子。
第二阶段调查根据地块历史使用和现状情况,以及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土壤平面上总体采用系统布点法,其中网格间距为70m×70m,同时考虑地块内历史上存在坑塘填土区域等,结合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
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0个,地下水采样点5个,此外,在地块内已干涸的废弃鱼塘处布设1个沉积物采样点,在现状沟渠处布设1个沉积物采样点及1个地表水采样点。采样调查阶段共采集39组土壤样品及5组现场平行样,2组沉积物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4组地下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1组地表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的39组土壤样品中检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其中重金属的样品检出率为100%,石油烃的样品检出率为12.8%,所有检测样品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土壤样品pH值在8.37-9.8之间。送检的2组沉积物样品中检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其样品检出率均为100%;检出5种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其中苯样品检出率为100%,甲苯样品检出率为100%,乙苯样品检出率为100%,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样品检出率为100%,邻二甲苯样品检出率为50%;检出石油烃,其样品检出率为100%;所有检测样品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沉积物样品pH值在8.42-8.89之间。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地下水样品中检出4种重金属(铜、镍、铅、锌)及石油烃,样品检出率均为100%,其中重金属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检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地下水样品pH值在7.6-7.7之间。
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的A10点位地下水样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耗氧量均有检出,其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
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地表水样品中,检出18项,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铜、锌、铅、锌、砷、粪大肠菌群、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总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检出指标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限值,送检地表水样品pH值为8.7。该地块内地表水样品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Ⅴ类标准。根据《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该地块沟渠内的地表水检测指标出的水温、pH值、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镍、铜、锌、铅、砷、粪大肠菌群、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其中总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满足三级标准,其余指标均满足一级标准,因此该地块沟渠内的地表水整体满足三级标准,因此不可直接排放,需间接排放。
综上所述,北辰区大张庄示范镇永定新河出让区7号地D地块内土壤、沉积物、地下水、地表水中检出的污染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和标准限值,对人体健康可忽略,符合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